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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新镇国泰路路灯工程(新建路灯128杆)大新镇国泰路路灯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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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新镇国泰路路灯工程(新建路灯128杆)大新镇国泰路路灯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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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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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大新镇国泰路路灯工程(新建路灯128杆)大新镇国泰路路灯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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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大新镇国泰路路灯工程(新建路灯128杆)/大新镇国泰路路灯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ZJG201504012 工程所须资金 财政 工程名称 大新镇国泰路路灯项目 招标人名称 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地点 大新国泰路 工程规模 新建路灯128杆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此标段采用资格后审,请登陆会员申报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ZJG20150401201 大新镇国泰路路灯工程(新建路灯128杆) 公开招标 150.00 2015/05/06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2015年6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5年7月15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5年5月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5年5月1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 企业业绩、信誉要求 良好, 无不良记录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 资质类别和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二级以上 政府预选承包商 类别和组别(级别) 无 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 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扫描件放在附件4后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 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原件开标时当场提交;(9)江苏省外施工企业到我市投标,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原件,且投标项目经理在册; 2、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苏建建管〔2013〕572号]要求提供核验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员要求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 同时递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从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园地中下载);(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其他条件 7.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定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公告信息 9. 评标办法: 3.4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5-6 8:30至2015-5-15 17:00,在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控制价等内容。 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5-27下午14:00:0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开标地点为: 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招标人: 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大新镇 联系人: 陈苏 电话: 58760107 13.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 朱小燕 电话: 13862265174 项目组长: 徐汉飞 上岗证编号: 苏招E0546 职称: 工程师 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师 要求本公告为: 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1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陈苏 传真 电话 58760107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 朱小燕 传真 0512-58116115 电话 13862265174 E-mail 111111cao@163.com 备注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 (2) 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二级以上。 (根据[建办市(2013)7号文,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3) 企业业绩、信誉: ; (4) 建造师业绩、信誉: 良好, 无不良记录 ;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网上招投标,请登入会员申报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 请尚未开通"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市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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