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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灯具及相关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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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灯具及相关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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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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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灯具及相关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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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编号: 0660-15800569 1.项目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江苏华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宿州东城供水有限公司,就所需灯具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灯具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招标范围为江苏华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宿州东城供水有限公司所需灯具及相关服务。 (详细清单以招标文件为准) 灯具 一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2015年5月7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转换,下同)。
3.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3.3 提供制造商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提供投标灯具的3C认证证书。
3.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投标人目前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6提供投标人用户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及型号规格、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用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同时提供投标人近3年内已履行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似且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合同证明三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5 年5月7日至2015 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005室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和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招标人通知的时间, 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00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按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江苏华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宿州东城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南京市山西路120号2005室 邮 编: 邮 编: 210009 联系人: 费工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5-66610385 电 话: 025-86637081 传 真: 传 真: 025-83260221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whong@jcec.cn 网 址: 网 址: www.jcec.cn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华夏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账 号: 账 号: 10365000000305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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