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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杏岭村、帽山村水泥路建设边沟工程及边沟路灯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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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杏岭村、帽山村水泥路建设边沟工程及边沟路灯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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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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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杏岭村、帽山村水泥路建设边沟工程及边沟路灯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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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杏岭村、帽山村水泥路建设边沟工程及边沟路灯工程项目已由梅财字【2014】190号、【2014】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杏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总投资杏岭村98万元,帽山村96万元,招标人为梅河口市杏岭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为杏岭村、帽山村水泥路建设边沟工程及边沟路灯工程项目。 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工程为1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杏岭镇杏岭村、帽山村;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17日,工期9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不接受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一定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0日,每日上 9 时至_11 时,下午14 时至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水云天四楼四门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6月16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梅河口市杏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 梅河口市杏岭镇杏岭村 联系人: 王卓 电话: 13258750999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梅河口市水云天四号楼四号门市 联系人: 彭琳 电话: 0435-4393789 2015年5月6日 2015-05-06 11:06: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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