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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 室外及夜景照明工程、后续加固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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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 室外及夜景照明工程、后续加固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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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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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 室外及夜景照明工程、后续加固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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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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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室外及夜景照明工程、后续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受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委托,由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该项目的室外及夜景照明工程、后续加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2、建设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北街1号医科大学新华校区内蒙古医科大学原校区院内。 3、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149946平方米,主体设计24层,地下2层面积26654平方米,地上22层面积123292平方米,室外硬化面积约7000平方米4、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结构。 5、资金部分财政资金,部分自筹。 6、招标范围及内容: 第一标段: 室外及夜景照明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后续加固工程施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室外及夜景照明工程施工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后续加固工程施工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3、拟派建造师必须为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公司注册的建造师(如果使用临时建造师,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住建厅内建建[2015]24号文件)。 4、企业和拟派建造师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室外及夜景照明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为9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工程)。 四、报名资料: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齐全为报名合格。 迟到的报名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2、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3、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4、近三年(2012年至今)企业社会信誉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财务审计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银行出具的信誉等级证书,企业和拟派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和获奖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公告: 万方招标网、本网站(.cn) 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报名、资审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11日17:30时。 2、报名地点: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迟到的报名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 3、获取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4、售 价: 招标文件出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 八、备注: 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刘工联系方式: 0471-6371423代理机构: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 王淑娟电 话: 0471-4675101、4675104/105转8006传 真: 0471-4675101电子邮箱: nmcxzb@163.com附件:1、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附件1: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 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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